「创新创业法律与管理研讨会」开启法商跨领域国际对话

科智104  彭昶霖
  「创新创业法律与管理研讨会2017512日假政大商学院元大讲堂举行。本研讨会由本校商学院科技管理与智慧财产研究所、本校法学院及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共同举办,来自美国、台湾、大陆、香港等多国籍之法、商学者齐聚一堂,针对商业与智财等综合议题进行交流,研讨内容多元成功开启法律与商业跨领域的国际对谈。
  本研讨会研讨内容多元,包含企业、保险与金融法,英国脱欧与国际经贸法的实践,智财、创新与竞争法,国际经贸法中的气候变迁与能源治理等议题。周行一校长在开幕致词时,首先欢迎来自香港中文大学等与会之国际学者,并指出中小企业是台湾经济的命脉,而政大重视创新、企业与法律,期许本校能为台湾企业与经济发展贡献心力。本校法学院林国全院长和商学院蔡维奇副院长皆表达荣幸共同主办本研讨会,这是一场结合法学与商学的跨域交流,希望能激荡出更多的学术合作契机。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Christopher Gane院长表示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非常重视英美法(common law)与大陆法(civil law)的整合学习,而台湾的法律继受色彩相当明显,希望能与台湾学术界多交流。
  主题演讲邀请美国雪城大学Shubha Ghosh教授以企业智慧财产授权中的律师角色」为题,为研讨会揭开序幕。Ghosh教授认为律师在企业中可扮演重要的中介者,以建立连结,减少交易成本,尤其是在契约相关议题,并适时与主管机关谈判,为企业打造良好的交易基础与条件。
  本研讨会第一场次主题为企业、保险与金融法,内容涉及中国保险法实务的观察,香港借壳上市的规范等议题。第二场次以英国脱欧与国际经贸法的实践为题,讨论中国执行外国商业判决之运作情形,以及英国脱欧后,与欧盟来往的相关法律争议。第三场次聚焦于智财、创新与竞争法,内容包含优步在中国面临的法律困境,医药产业中的创新与竞争,以开放式创新观点看用户生成内容之着作权,以及中国与贸易相关的限制是否得作为香港法庭上的抗辩。第四场次探讨国际经贸法中的气候变迁与能源治理,包含中国一带一路下的能源经济,和美国由州至企业对气候变迁进行的改善。
  研讨会最后由本校陈树衡副校长和香港中文大学李治安教授进行总结,陈副校长引用邱吉尔的话,希望这场研讨会的结束实际为两校学术交流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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