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元大文教基金会为嘉勉并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境困难之菁英学子,顺利完成学业,特依本会章程之规定,设置【元大优秀人才奖学金】。
【申请对象】
具备中华民国国籍,家境困难之本校商学院大学部、硕士班学生
【申请资格】
- 家境困难之高中、大学院校及硕士班在学学生。
- 前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及操行/德行需八十分以上,并未受记过处分。
- 需提供家境困难证明,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免交所得税、急难证明等。
- 该学年已获其他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奖学金。
- 经校方确实有奖助必要者,请检附校方推荐函。(请申请者自行找老师写推荐函)
- 虽未符第二项规定,惟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资特别奖励者。
【名额与金额】
- 大学组:第一次获奖每名奖学金贰拾万元、第二次获奖每名奖学金壹拾万元、第三次获奖每名奖学金伍万元,每名申请以三次为限。
- 硕士组:每名奖学金贰拾万元,每名申请以一次为限。
- 本奖学金总名额以60 -90名为原则。各组奖学金名额、金额由元大文教基金会奖学金审查委员会决议分配之。
【申请文件】*请下载申请附件*
- 资料缴交检核表
- 奖学金申请表。
- 上一学年成绩单影本。(若学校成绩以等第表示请检附对照表)
- 自传。(至少500字以上)
- 校方推荐信。
- 学生证正反影本。(需盖有该学年第一学期注册章、若学生证无注册章者请另提供在学证明)
- 身分证正反影本。
- 家境困难证明,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免交所得税、急难证明、校方证明书…等或本基金会认可之文件。
- 个人资料保护隐私权声明书。
- 受奖同学申请切结书 。
【其他】
- 本基金会以仪式颁发或亲送,届时获奖同学请务必出席典礼。
- 获奖同学请务必于本学年度参与元大文教基金会或社会公益等志工服务至少一场。
【申请程序与期限】
申请自即日起至110年09月27日(一)17:00前,期限内备妥文件,依编号顺序排列,缴交至学生事务与校友服务办公室(OSAAS) 李助教收,或邮寄方式递件(以邮戳为凭),资料不齐或逾期者不予受理。(OSAAS办公室:商学院8楼818室)
收件方式如下(二选一):
- 亲自缴交至学生事务与校友服务办公室(OSAAS) 李助教收
- 邮寄挂号至11605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商学院8楼818室-李佳桦助教收,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110年元大优秀人才奖学金】
奖学金相关资讯请参阅设置办法,谢谢!
若有任何问题,请洽李助教:
电话:(02) 2939-3091 #88827
E-MAIL:bear27@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