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商學院僑生及港澳生新生獎助學金相關規定

有關本院僑生及港澳生新生獎助學金,半額獎學金相關規定如下,請獲獎同學留意:

1.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1) 未能於當學年度註冊入學或就讀期間休學、保留學籍、退學者。
(2) 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未達80分或操行成績未達A。
2. 若於姐妹校交換,每學期(學季)至少須修讀並通過6學分,始得保留獲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