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相關規定及獲獎生注意事項

本院113學年度教育部獎學金獲獎名單公告
1.財務管理學系 陸o壬
2.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陳o珠
3.企業管理學系學術組 楊o融
4.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陳o軒
5.企業管理學系學術組 唐o希
6.資訊管理學系 黃o桓
7.資訊管理學系 莊o芸
8.資訊管理學系 蕭o傑
9.金融學系 莊o淘
10.統計學系 林o寬

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 教育部獎學金自113年8月起發放,獎勵每名獲獎生博一至博三每月4萬元整,包含教育部補助2萬元,學校配合款2萬元(包含校、院、系所,學校配合款來源依獲獎生個案辦理),至多3年。
    2. 獲獎生就讀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資格:
      1. 未完成註冊、休學、保留學籍或退學。
      2.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全職工作。但在本校工讀、擔任國科會等計畫兼任助理、兼任講師或學習助理等,不在此限。如有虛假,教育部將予以追繳。
      3.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4. 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一學期學期平均成績未達八十分及操行成績未達A。
      5. 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
    3. 各學系(所)得自行訂定博士生教育部獎學金續領評量標準及配合款支領條件,並公告於單位網站,學生未於期限內完成規定表現者,將延後發放獎學金。獲獎博士生經評量未達標準者,須接受輔導,否則取消獎學金資格。
 
為利獎學金發放作業進行,請獲獎生依信件通知填寫獲獎聲明書,並回信或親繳至商學院8樓院辦公室(博士班辦公室林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