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橋樑委員會秉持百年樹人教育精神,紮根教育,創造福祉,協助弱勢學子安心就學,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國際扶輪 3521 地區 2021-22 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獎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申請條件】
(一) 新生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100 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 80 分以上,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3. 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4. 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二) 舊生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00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 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3. 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
【獎學金名額金額及相關規定】
每學年數名,依公告執行;獎學金每位學生 45,000 元,分上、下學期、扶輪年會後三次發放各 20,000 元、15,000 元、10,000 元。其中10,000 元為勤學獎金,鼓勵第一年之學生完成至少 30 小時之訓練課程、第二年之學生完成至少 22 小時、第三年之學生完成至少 20 小時,並參與 2 次扶輪例會或服務活動,勤學獎金於扶輪年會後發放。如學生請假未事先經主辦單位、贊助社及導師之核准、上課時數未達期望標準,或未參加贊助社扶輪例會及服務活動,則將無法領取第三次之 10,000 勤學獎金。上述情況均將影響次年度扶輪社相同或類似奬學金。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及聲明書(如附件一)。請至附件下載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4. 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前一年度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6. 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7. 五百字以內的自傳。
8. 其他 - 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 (非必要)。
9. 前一年度已受獎之舊生,其相關資料可於 2021/09/04 前逕寄主辦單位。
【遴選程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各社參與書面審核。
2. 由主辦單位成立遴選面試小組並邀請各贊助社參加面試,面試前主辦社將時間、地點發送給贊助各社,邀請各社生命導師或社長前往參與面試並配對。如無法出席的贊助社,也可委託主辦社協助遴選配對。
3. 整體預計於 2021/10/18 前完成面試,確定獲獎學生名單並完成贊助社導師與學生之配對。
4. 贊助社導師得指定原贊助學生,惟該學生必須符合本申請辦法之資格。
※遴選順序以贊助社指定科系∕年級之申請學生為優先。若申請人數超過經費許可核發名額時,遴選順序以家庭平均每人年所得排序,低者優先核發。
【申請程序及時間】
於 2021/09/30(四) 前上傳相關申請文件,請至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書面文件,表單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HjbijcXhHcSoUo9N9
【其他注意事項】
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的導師制度:
各贊助社指定社友擔任受獎學生的導師,2021/10/24 參加課程說明會暨第一次相見歡,於學生相互認識交流。導師除了給予學生個別關懷、邀請學生參加例會與服務之外,在學生參加各課程的期間,學生也會透過各種方式和導師分享學習心得,如參加學生的學習成果發表會、引導學生分享其職涯發展及年度計畫的進展情況、參加職業座談會分享職涯經驗和看法……等,由導師給予學生回饋、陪伴受獎學生成長、並使其體會到扶輪親善無私的奉獻精神。
※生命橋樑助學計畫課程內容如附件二
※詳細辦法請務必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