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商學院潛力教師國際合作徵件計畫

一、徵件目的:
    鼓勵本院專任副教授、助理教授投入特色領域研究,邀請海外學者專家到院演講並主持學術活動,藉此引進學術新知,促成學術交流及國際合作,提升本院研究能量。
二、徵件對象:
    本院專任副教授、助理教授。
三、
徵件內容:
    邀請海外學者專家蒞院進行學術交流活動計畫書。
四、
特色領域範圍:
    各學系核心研究、新興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主題。
五、
補助內容:
    海外學者來台訪問費用,每案補助以台幣20萬元為原則,包含:
項目 補助原則
日支酬金
  1. 邀請對象之日支酬金,以「國科會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日支酬金支給基準表」為核給上限。如計畫同時申請並獲得國科會補助,日支酬金可依「國立政治大學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經費標準表」核給,經費由國科會和商院共同分攤.
  2. 日支酬金以2-10天為限。
  3. 申請人應依稅法規定扣繳邀請對象之所得稅。
往返機票費
  1. 由國外來訪地點至臺灣最直接航程之往返機票費用。
  2. 機票以「國科會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機票費補助金額表」所定為核給上限,覈實報支。
*邀請學者日支酬金及往返機票補助經費編列及核銷原則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規定為準。
舉辦Brownbag Seminar/小型Conference 報支費用
  1. 場地、餐費及活動承辦相關報支費用以主計室最新公告之「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之規定為原則編列經費,覈實報支。
  2. 活動助理費之編列及核銷,以活動當月為限,總額上限3萬元。
六、補助期間:
     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七、徵件方式:
     申請人於徵件期間填寫申請表,並附上商學院潛力教師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提案計畫書,計畫書內容應包含:
1.邀請對象簡介:簡述其學術地位經驗與過去五年內學術著作發表之貢獻。
2.邀請交流或合作之理由。
3.訪台行程安排及經費規劃:說明各項活動之類型、時間、主題、內容、參加對象等。活動應包含至少1場學術演講及1場3位(含)以上院內教師參與之公開發表工作坊或小型研討會
a.邀請對象在台期間工作內容。
b.學術活動後續效益:具體說明本次成效及未來學術合作或發表規劃
八、提案申請與審核:
   1.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日止
   2.審核團隊:由學術委員會針對所有提案計畫進行討論,補助學術活動以5案為原則,視提案內容及院內經費保留彈性。
   3.審核原則:
a.邀請對象之學術聲望與過去五年內之學術著作的重要性。
b.透過本補助計畫,邀請對象與本院師生之具體合作及受惠情形
c.過去3年內,申請人及受邀請對象未曾於本院從事性質相似的學術合作者。
   4.結果公告:預計於114年5月底前提交審查結果,由院辦公室上簽文,經校方批准後,通知獲選計畫申請人。
   5.如當年度獲補助案不滿5案,將視實際情形開放第二波徵件公告。
九、計畫執行與結案:
申請人依照計畫內容辦理學術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並提交結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