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麗梅女士為本院會計系傑出系友,為鼓勵本院境遇特殊的學生,不畏逆境,堅持努力向學,自101學年度起,每年捐贈本院獎助學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整,設置「何麗梅女士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條件:
- 本院大學部一、二年級在校生。
- 核發對象為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且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或因家中突遭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
- 成績優異(在學生以在學歷年成績單或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
- 由師長或系主任推薦。
獎助學金金額與名額:
名額總共二名,一名為會計系,另外一名為商學院其他科系。每名一年五萬元。
申請應備資料:
申請者需填具申請表乙份,並檢具下列資料:
- 成績證明(大一:新生入學成績及高中成績單;大二以上:在學生之歷年成績單)
- 戶口名簿影本
- 自傳
- 師長推薦函
- 成績或表現優異或具代表性事蹟之相關證明
- 其他有利證明之文件:家庭財務證明(如全戶申報所得稅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免繳交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等)
申請程序與期限: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時程自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向商學院學生事務與校友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遇有受獎人因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資格不符之情況,其名額將另行公告開放申請。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窗口,詳見獎學金申請表。
審核及公告:
由院長召集獎學金審查委員會邀請獎學金贊助人會同完成審定作業後,個別通知得獎人及公告周知。